阅读新闻

耻感文化是传统文化精髓 尧舜时期已有耻辱刑

[日期:01-02] 来源:  作者: [字体: ]

耻辱刑在中国古代社会被视为惩治罪犯的当然刑种而广泛采用。耻辱刑的历史最早可以上溯到尧、舜时期,一直存在到明清时期。

中国古代社会先后出现的耻辱刑种类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1)象刑。即通过强迫罪犯穿上特殊的服饰以示惩罚的刑罚。《尚书大传》说:“唐虞之象刑,上刑赭衣不纯,中刑杂屦,下刑墨幪,以居州里,而民耻之。”这一类的惩罚方式常见的有:墨黥,以墨画面以代替在脸上刺字。草缨(蚤婴),用草作帽以代替割鼻的刑罚。共,割去衣服的下摆代替宫刑。对履,穿麻鞋代替菲刑。赭衣,以穿赭衣来代替死刑。(2)墨刑。《说文解字》中说:“黥,墨刑,在面也。”墨刑亦称黥刑,刺刻犯人的面部并以墨窒之,留下烙印,使人一见便知,难与良民为伍,也便于官方的监督和控制。(3)髡刑。髡刑源于周,王族中犯宫刑者,以髡代宫,即断长发为短发。至秦时,失去了这一性质,成为一种剃除受刑者须发的刑罚。蓄发留须是中国古代男子的正常状态,此类刑罚采取的是将罪犯的发须强行剃除,使罪犯处于一种明显的非正常状态,并因此感受到痛苦。(4)刺字。从古黥刑演变而来,后世的刺字主要是附加刑。宋朝对于“盗”罪附加刺字,作为累犯的标记,并形成刺配刑。此后历朝皆有此刑存在,且对刺字的部位及字数等在律法中都作了相应规定。(5)枷号。又称枷示,是在枷上写明囚犯的姓名、罪状,于监狱门外或衙门外带枷示众。一般是以朝枷夜放或以昼施枷夜收监的方式执行。刑期不确定,有一日至数日,也有数月乃至一年甚至终身枷号的。

由上述耻辱刑的种类即可看出,耻辱刑虽是一种刑罚,但又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紧密联系在一起,饱含着道德礼教褒贬的意义。一方面,作为体现仁恕恤刑理念的耻辱刑,除少数刑罚兼有肉刑的性质外,绝大多数都是轻刑,它们或是作为贵族和高级官吏犯罪时的替代刑,或是作为生命刑、肉刑被减免时的候补刑,或是作为轻刑而单独使用。无论是哪种情形,客观上都减少了重刑使用的频率和机会,凸显出道德教化的意义。另一方面,在重面子、倡德治的中国古代社会,这一刑罚有利于从心理上预防和控制犯罪。耻辱刑正是借助于外部的力量使受刑之人“自省”,直接作用于罪犯的主观世界,以达到教化的目的。因此,以羞辱人格为主要处罚手段的这种耻辱刑之所以在中国古代社会法律制度中长期存在,并在惩罚、预防犯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毫无疑问是与中国传统的耻感文化背景紧密相联的。

按照一些心理学家的划分,人的内在情绪制裁大致可分为“耻感”与“罪感”两类。与西方社会的“社会化”主要体现为“罪感取向”不同,东方社会尤其是中国社会的“社会化”主要体现为“耻感取向”。若他人对自己行为的反应和评价不佳,作为主体道德良心的“超我”便会产生耻感。东方社会的“耻感文化”体现的正是这样一种特别注重他人反应和评价的文化。古代中国的“耻感文化”强调外在的约束力,即主要表现为他人对主体行为的反应和评价。一个人感觉自己的行为为他人所敬仰,为群体所钦佩,就会产生荣誉之感;反之,一个人感觉自己的行为为他人所鄙视,为群体所贬斥,就会产生羞耻之心。孟子所说的君子三大乐事,其一为“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地”(《孟子·尽心》),这是耻感文化的典型表现。这里所谓的“天”和“地”显然都是虚幻的,真正使人感到愧怍的是主体之外的他人对自己行为的反应和评价。



[1] [2] 下一页   
阅读:
录入:jinxx1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康有为是中国赴北极第一人 1908年见识“极昼”
下一篇:解密清朝第一悬案:是谁谋杀了康熙大帝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新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