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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亡国时的受辱女性:才一岁的皇孙女也不放过

[日期:08-25] 来源:  作者: [字体: ]

《南征录汇》明确记载了他们这一罪恶的欲望:“原定犒军费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须于十日内轮解无阙。如不敷数,以帝姬、王妃一人准金一千锭,宗姬一人准金五百锭,族姬一人准金二百锭,宗妇一人准银五百锭,族妇一人准银二百锭,贵戚女一人准银一百锭,任听帅府选择。”

很明显,他们不仅要占有宋王朝的国土和财物,还要占有宋王朝的女人,来满足他们的占有欲。要知道,所谓帝姬就是公主,王妃是皇帝的儿媳,宗姬是诸王子之女(郡主),族姬是皇族女子(县主)。

宋钦宗居然很快在上面画押同意了,于是不可思议的事情终于发生了。开封府不仅照办,而且《开封府状》还保存了这耻辱的见证:一份详细的帐单。

帐单上各类妇女的价码与金人所开列的完全相同,只是将“贵戚女”改成了“良家女”,这表明受害面更广了。部分女子经“帅府选择”,被“汰除不入寨”。下面就是开封府官员“用情统计”后的明细帐:

选纳妃嫔八十三人,王妃二十四人,帝姬、公主二十二人,人准金一千锭,得金一十三万四千锭,内帝妃五人倍益。

嫔御九十八人,王妾二十八人,宗姬五十二人,御女七十八人,近支宗姬一百九十五人,人准金五百锭,得金二十二万五千五百锭。

族姬一千二百四十一人,人准金二百锭,得金二十四万八千二百锭。

宫女四百七十九人,采女六百单四人,宗妇二千单九十一人,人准银五百锭,得银一百五十八万七千锭。

族妇二千单七人,歌女一千三百十四人,人准银二百锭,得银六十六万四千二百锭。

贵戚、官民女三千三百十九人,人准银一百锭,得银三十三万一千九百锭。

都准金六十万单七千七百锭,银二百五十八万三千一百锭。

上述清单中,被一次抵押折价的各类女子竟然多达11635人!这是场多么大的劫难!

紧接这份帐单的是写有上述皇族成员姓名和年龄的一长串名单。上面写满了柳腰、青莲、春罗、蕙卿、朱红这些令人读后口齿留香、遐想芳容的姓名和十八岁、十九岁的青春年华,这些都是一个个真实的生命,一个个美的化身,居然遭此摧残!更加不幸的还有许多儿童。在“皇孙女三十人”中,最大的只有八岁,最小的仅一岁;在“王女二十三人”中,十岁以下的就有十四人。

几天后,这些女子陆续落入金人之手。

《南征录汇》记载,“自正月二十五日,开封府津送人物络绎入寨,妇女上自嫔御,下及乐户,数逾五千,皆选择盛装而出。选收处女三千,余汰入城,国相自取数十人,诸将自谋克以上各赐数人,谋克以下间赐一二人。”所谓国相就是金兵的另一统帅完颜宗翰。

从此,这些女子只能是任人宰割,身心都受尽凌辱。

次月五日夜,完颜宗翰宴请手下将领,令宫嫔换装侍酒,不从者即予处死,手段极其残忍。当时,有郑氏、徐氏、吕氏三位妇女抗命不从,被斩杀,又有“烈女张氏、曹氏抗二太子(完颜宗望)意,刺以铁竿,肆帐前,流血三日。初七日,王妃、帝姬入寨,太子指以为鉴,人人乞命。”在这种威逼下,仍有妇女抗命不从。

初九、初十两天,又新押来九名王妃、帝姬,其中一人不从。下面是她与完颜宗望的对话:

二太子曰:“汝是千锭金买来,敢不从!”

妇曰:“谁所卖?谁得金?”

曰:“汝家太上(指宋徽宗)有手敕,皇帝有手约,准犒军金。”

妇曰:“谁须犒军?谁令抵准?我身岂能受辱?”

二太子曰:“汝家太上宫女数千,取诸民间,尚非抵准,今既失国,汝即民妇,循例入贡,亦是本分。况属抵准,不愈汝家徒取?”[

妇语塞气恧,随侍小奄屡唤娘娘自重,妇不自主,小奄遂自刎。

完颜宗望居然说得头头是道,将强迫妇女说成是女子应尽的本分,还认为这种抵押作价比宋廷征召民女入宫要宽厚优越,弄得这位妇女有口难辩,气塞语咽。这非常真实地反映了当时双方的心理。

金兵帅府还下令让那些已经从属于金兵将士的妇女“改大金梳装,元有孕者,听医官下胎。”有些妇女不堪凌辱,先后自尽。如信王妃自尽于青城寨,郓王姬王氏自尽于刘家寺。许多女子不堪折磨而死,连金人自己都承认,“各寨妇女死亡相继”,其中包括十六岁的仁福帝姬、贤福帝姬、保福帝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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