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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是大唐第一古惑仔,吃软饭有一套?

[日期:08-20] 来源:  作者: [字体: ]

在北大教授孔庆东的眼中,孔子成了“丧家狗”,同样的,在北大古代文学博士檀作文的眼中,李白成了第一古惑仔,吃软饭、打群架、混黑社会,这就是我们一直心目中的诗仙李白?当一个一个古人先贤们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被颠覆的时候,不知道我们是否应该为这些教授学者们鼓掌?我把檀作文主要的观点写于下面,供大家批判和赏析。

吃软饭、打群架、混黑社会、梦想是在闹市拿刀砍人……这样的古惑仔形象能和“诗仙”李白划上等号么?北京大学古代文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檀作文坚持认为,李白是唐朝排名第一的古惑仔,并且他专门写了一本名为《大唐第一古惑仔李白实录》的书来阐述自己的观点。

他证明李白是在道上“混”的人

檀作文认为,李白崇尚侠客,但侠客在古代一直存在争议,往正面说就是义士,往负面说就是流氓。从当政者角度来说,这些侠客始终是安全隐患,不利于社会治安,他们肯定是不喜欢的。檀作文说,在这样的争议中,李白依然向往侠客,这说明他本身就想当古惑仔,“李白在《赠从兄襄阳少府皓》中说:‘结发未识事,所交尽豪雄。’———我刚把头发编起来,还不懂世道的时候,所交往的人都是著名的古惑仔,都是豪侠英雄。这首诗写到后面,我们就知道古惑仔是干什么的了,‘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这就是李白的理想,在闹市拿刀砍人。当然他是行侠仗义,并借此扬名立万。”

李白不但这么想,还这么干了。檀作文介绍说,李白在《上安州裴长史书》就吹嘘自己做过两件事,诗的大意是:我从四川出来,顺江而下,到了维扬(今扬州一带)。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花了三十多万。怎么花的呢?只要有哪个公子哥儿落魄了,没钱吃饭了,我就管吃管住———黑社会就是靠这个组织起来的,我管你吃、喝、住,没事就算了,到了我有难的时候,你要过来帮忙。这说明李白还是很有心计的,是有领袖气质的大古惑仔。

檀作文还从李白的《叙旧赠江阳宰陆调》中发现李白打过群架,“李白在诗里说,当时我们是斗鸡徒,而且还成立了自己的组织,结果得罪了当地的黑社会,幸亏兄弟你大发神威,杀开一条血路,没让我死在黑社会手里。”檀作文由此认为,李白不但组织过黑社会,而且组织里的弟兄都很讲义气,从这首诗来看,李白可能组织了一群四川的古惑仔,到了湖南,碰到当地的流氓,两组人为了斗鸡,或者为了抢美女,发生火并。”

在这本书中,檀作文还提到,作为商人的后代,李白吃软饭的功夫很有一套,“李白跟人结婚,都是看准了再下手。李白先后结了4次婚,第一个夫人姓许,最后一个夫人姓宗,都是前宰相家的孙女。李白专挑谁家的爷爷做过宰相,就去做上门女婿。做过宰相,意味着家里有大笔遗产,还有人脉关系网。商人的儿子就是不一样,眼睛贼亮贼亮的。”

他解释

是为还原一个真实的李白

在一个北大古代文学博士眼中,李白居然是一个古惑仔形象,这个论调在千百年来关于李白的研究中还没有出现过。檀作文表示,他说的古惑仔和电影中的古惑仔是不一样的,“古惑仔电影我也看了很多,所以把这个词语拿过来的。不过,我觉得古惑仔更多是一种精神,古惑仔最主要的特点,实际上是青春的象征。另外,这个古惑仔主要是有一种冲破一切束缚,敢做敢想的一种精神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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