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由于受众多少数民族进食习惯的影响,也有在铺的食毯上进食的习惯。因为在寺院的进食物品分配中,少不了“铺设”,而在寺院的物品账目上,也不止一次地出现了食毯、食氍毯、食单等。这很容易使我们想起一些少数民族的进食习惯。
【请客吃饭的理由多】
在基本满足生理需求后,人们的饮食活动逐渐增加了社会意义。一些固定形式的饮食活动随之出现,这就是我们今天称作的“宴会”。
敦煌文献中记载的宴饮活动很多。但当时不叫“宴会”,根据不同的规模和性质,叫做“局”(或“局席”)、“筵”、“顿”、“设”、“看”、“小食”、“中食”、“解火”、“解劳”、“斋”等。“局”又叫“局席”,或简称为“席”、“筵”。最早,人们比较重要的饮食活动是在用某种植物编的席上举行的,这种席子也叫做“筵”,后来就以“席”或“筵”代称宴会。至今,一些地区仍将宴会称作“席”。“局席”是唐五代社会对宴会流行的说法,一直流行到清末。时至今日,以“局”称宴会又重新成了时髦,这就是称宴会为“饭局”。当时的敦煌,“局席”一般指比较正式的宴会活动。
“设”本来指设祭、设供、设馔等,后来引申为一种宴饮活动。
“看”的本意是礼节性的拜访,但在敦煌是指为了某项事情而进行的饮食活动,有招待、慰问之意。
“顿”最早为以首叩地之意,后又引申为聚会、宿食之所。敦煌的“顿”,均与某项活动有关,如庆祝上水、窟上下彭、送葬等活动结束后,大家在一起置酒、聚会。
“小食”、“中食”无疑是一种宴会活动,“小”和“中”并非时间概念,也非参加者的多寡,而多指饮食的等级。从检索到的例子看,规模不小,人员也不少,往往用在送行、照例聚会等活动中。
“解火”、“解劳”原意是指因劳累而上了火,需通过吃一些食物来败火。这本来是一种简单的饮食活动,但敦煌的“解火”、“解劳”,已演变成了较复杂的宴会活动。
“斋”本来指僧人的饮食活动,但因敦煌是一个佛教很盛的社会,僧人饮食的称谓也影响了世俗社会,俗人的宴饮活动有时也称作“斋”。
【和尚尼姑也喝酒】
敦煌石窟中有世界上最早的蒸馏酒酿造图,偌大的敦煌,见诸文献的酒户及酒店近三十家,这还不包括寺院和大量的私人酿酒。敦煌酒的品种非常多,按原料分有粟酒、麦酒、青稞酒、黍酒、葡萄酒等;按品种分有清酒、胡酒、甜酒、白酒、药酒、混合酒等。酒的酿造技术已达到了非常高的水平。
在敦煌,几乎每一个社会阶层的人都喜欢饮酒。归义军首领、各政权来敦煌的使节、走卒贩夫、佛门僧人,都是酒店的常客。甚至连和尚尼姑,在清灯古佛面壁诵经之余,也来上几口。寺院收入的大部分粟都用来酿酒或换酒。酒的作用已远非一种饮料,而成了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润滑剂,几乎一切世俗的社会活动甚至一些宗教活动,都少不了酒。如招待使节、祭祀娱神、节令仪式、各种宴会、迎来送往、婚丧庆典等,都必须有酒。
在正式场合中每人一个杯子。敦煌的酒器有瓮、角、注子、洮子、勺子。洮子是用来温酒的,说明敦煌人喜欢饮热酒。
敦煌人当时喝酒已有了我们今天常见的划拳行令方式,称作“喧拳”,此外还有一种文雅的以“拗笼”做筹的酒令方式,这种方式需要有一定的文化常识,因此盛行在士人或贵族之间。
敦煌人的酒量也非同小可。归义军给来敦煌的使节每人每天所供的酒达到了2升多到3升不等;从一些文书中的记载计算,一些人的酒量达到了每日5升到7。5升不等,约合今天的6斤到9斤,与景阳岗的武松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当然,他们所饮的酒大多都是粟酒,酒精含量较低,与今天的白酒不能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