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联军的统治下,对枪械实行了严格的管理,从都统衙门的会议纪要看,发现有私藏、携带枪械的华人,几乎都被判处公开斩首。有一名叫梁瑞堂(Liang Jui Tang)的华人,向联军举报了枪械,受到了都统衙门的嘉奖,获得奖金50元。外籍警官工作一天才2元,而华人二等巡捕日薪才0.10元,这笔奖金等于华人二等巡捕近两年的薪资。同时,都统衙门还发给他一张准许搜查其它武器和“拳匪”的证书,相当于“联防队员”,虽然此证有效期只有50天,而且逮捕工作只能由巡捕进行,但也足以给予这位举报者足够的权力了。但十天后,此人就被联军当局逮捕,起因是其将“联防队员”证转让给他人,而这些人打着这张特权证件扰乱治安被巡捕抓获.
同样的,都统衙门也处理过一起流言危机。曾有谣传说在联军放假期间可任凭各国军人抢掠,因此社会上惊慌失措,一些人乘机贩卖保护执照,都统衙门在圣诞夜这天及时发布了告谕(告谕30号),平息了事态.
比较有意思的是,都统衙门明智地采用了措施,对那些试图依仗教会势力进行渔利的教民进行了约束。
都统衙门的会议记录比较详细地记载了王家沟(Wang Chia Kou)的事件。1900年11月20日,这个村庄的头面人物们向都统衙门投诉,“指控有两名华人基督徒声称受临时政府的委派在村里为教堂征集赔偿损失费。诉状还指出,在与拳匪发生的一次交战中,从一名战死的拳匪身上搜得4100两白银,现将所获银两上缴临时政府,请求处理意见。绅董们还表示了愿意资助教会的良好愿望,并提请委员会注意,村里已经向两名比利时难民提供了援助。委员会责成汉文秘书通知这些士绅,把被控告的两名华人基督徒带到司法部,并把他们送交的4100两白银上缴临时政府库务司。”
两天后,都统衙门的汉文秘书收到并向会议转交了王家沟的书面诉状,指出那两名基督教徒是根据美以美会(Amecican Methodist Mission)传教士们的指示到村里索取赔款的。都统衙门倒也干脆,继续指令将这两名基督徒带到司法部。
随后,王家沟乡绅们通过汉文秘书又提交了一份诉状,“要求赔偿因遭拳匪迫害而造成的损失”,并宣称已经聘请日本人作为本村的代表,要求把已经资助给美以美会的1000两白银退回,还询问他们此前交给都统衙门的4100两白银的使用情况。
都统衙门断然拒绝了就缴获的4100两白银的用处向王家沟做出说明,同时也拒绝认可日本人的代表资格,“不承认任何人作为乡镇代表提出支付赔偿损失的问题”,并要求汉文秘书该日本人姓名告知委员会,并随即通知日本领事馆。
王家沟士绅们的反抗,显然激怒了教会,带着美国士兵抓捕了当地士绅,民教冲突迅速恶化。都统衙门巡捕局长严词指控“美国传教士煽动”,并要求对“传教士的行为”进行约束。都统衙门随即下令将王家沟士绅们转到法庭。
王家沟民教冲突的后续情况,在都统衙门的会议记录没有记载。但当时北京外交使团接到了指令,“要求友好地解决赔偿事宜”,估计此事应该和平处理了。
清末的不少社会矛盾,都是由民教冲突引发,所谓的教民中,不少是为利所驱而入教,多有依仗洋人的势力欺压乡里的情节,西方不少传教士、外交官也看到了这点,但民教矛盾的激化,反而容易成为在政治、军事和经济上谋取更大利益的借口,因此西方在此实行了双重标准,放任教民。而到了八国联军自己治理天津的时候,对类似的事件却基本采取了公平的处理,以期打造其治下的“和谐社会”。
八国联军对天津的占领,是中国百姓第一次近距离地与西方占领军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城市中(此前的中外冲突,西方军队并未在占领地建立临时政府),客观地说,不仅是中国的习俗、文化在经受来自西方的挑战,也是西方的理念、行为模式接受东方的挑战。这些文化、制度上的激烈碰撞,在都统衙门的会议纪要中留下了不少痕迹。
我们今后将继续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