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建国初期季羡林月薪445元 去次莫斯科餐厅2块钱

[日期:10-01] 来源:  作者: [字体: ]
季羡林

季羡林

季羡林解释当时工资的含义,他是一级教授,每月工资345元,加上中科院学部委员的津贴100元,共445元。而吃一次莫斯科餐厅,约为1.5-2元,汤菜俱全,有黄油面包,还有一杯啤酒……

1956年,是特殊的一年。这一年,中央召开了温暖人心的“知识分子问题”会议;国家开始对私营工商业进行改造;毛泽东发表《论十大关系》;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中共中央召开八大……然而,有一件事,却牵动着全国各界数千万人的利益。这就是中国第一次全国性的工资改革。

1956年,在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是很特殊的一年。这一年发生了很多大事,其中不少事今天听起来还很耳熟。这一年,中央召开了“知识分子问题”会议;国家开始对私营工商业进行改造;毛泽东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

然而,牵动着全国各界数千万人利益的是中国第一次全国性的工资改革。1956年6月16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32次会议通过《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次改革,它奠定了此后中国长达30年之久的劳动工资制度的基础,对新中国“吏制”产生了深刻影响。从此“级别”成为中国除农民以外各类社会人群政治经济生活排序的重要标准。

全国的工资等级没有统一体系

建国之初,供给制与工资制并存。刚进城的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享受供给制,而旧有人员,包括工人、店员、技术人员、教师、职员等,则享受工资制。当时,全国的工资等级没有统一体系,并行的工资标准多达数百种。待遇反差与实际要求,使供给制越来越不适应现实生活。于是建国后的几年间,曾经历了几种介于两者之间的分配模式。

当过某大学统战部长、已离休的老同志王涌,听说笔者要采集当年工资改革方面的材料,特意打电话给笔者。他首先说到从“纯”供给制演变出的一种工资模式:包干制。包干制,简单说,即由国家发给一定数量的实物和货币,是把伙食、津贴、服装、子女保育、保姆费的供给标准折成米或款额发给个人包干支配使用,剩余归己,这就是通常说的“小包干”。

随着政治、经济秩序的调整和梳理,分配制度的矛盾日益突出,改革被形势逼迫得不断前行。到1954年,国务院颁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包干费标准和有关事项的规定》,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包干费级别,进行重新调整,并以“工资分”的形式计算。工资分由伙食分、服装分、津贴分几部分构成,按29个等级重新评定标准。这就是很多老干部说的最早挣的“工分”,也即所谓“大包干”。它还有一个规范名称,叫“折实单位”。

所谓“折实单位”,即把每个工资折合成实物,以实物为基础,计算工资。这一做法首先在天津施行,工资分的折实牌价由人民银行每天挂牌公布。天津的每个折实单位为“一斤面粉、一斤玉米面、一尺布”前5天的平均价格。后来这一做法推及京沪宁苏杭等地,实物内容根据地区不同,有了变化。如上海一个工资分为一斤标准米、一斤标准面、一尺龙头细布、一斤煤,比天津略高;当时的每个分值约为6500元(6角5分)。享受包干的人员,保育费、保姆费、妇女卫生费、老年优待费等仍按原额发放。



[1] [2] [3] 下一页   
阅读:
录入:jinxx1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一场由撒尿引发的战争,中葡关闸之战纪实
下一篇:隋炀帝征伐高句丽吃败仗:35万兵马只剩2700人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新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