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有不少干部长期习惯于供给制生活方式,有一时期在一些老解放区,规定干部可以自由选择享受供给制或工资制,笔者曾访问过一位“东北大区”的老人,据他说,不少人迟迟不愿选择工资制,认为“生活上的事还是组织管好,自己操心很麻烦”。尤其一些农村出身的干部,对革命队伍里管吃管穿,进了食堂馒头包子管够的供给方式,有一种极强的安全感,认为干革命,不就是为了穿得暖和,吃饭管够吗,生怕实行了这种制度,将来组织上不管自己了。有的老干部开玩笑说:“多数人都傻乎乎的,上级给多少是多少,心里想的只有工作”。
先行在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实行货币工资制
时至1955年,国内经济形势继续好转,新一轮工资改革也应运出台。
由于物价基本稳定,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工资分所含5种实物已不能完全包括生活的实际需要,因此,国家决定先行在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废除工资分,改行货币工资制。从而拉开全国工资改革的序幕。
1955年8月31日,周恩来签发《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工资制和改行货币工资制的命令》,自1955年7月份起,将现有的一部分工作人员所实行的包干制待遇一律改为工资制待遇,以统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待遇制度。这次改行工资制待遇后,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一切生活费用均由个人负担。现行的包干费、老年优待费、家属招待费等项规定,一律废除。
同时,这次改行工资制待遇后,工作人员住用公家房屋和使用公家家具、水电,一律缴租、纳费。为此专门制定了《中央国家工作人员住用公家宿舍收租暂行办法》、《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宿舍使用公家家具收租暂行办法》、《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宿舍水电收费暂行办法》、《中央国家机关托儿所收费暂行办法》和《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宿舍取暖补贴暂行办法》等。一位曾专门管理此类事务的老同志说,他记忆中,房租、水电费只需几角或几分钱。
当时的外交部长助理乔冠华和新闻司司长龚澎夫妇的工资加在一起是486元,他们住的一套单元房,所有家具由外交部总务司配备,其中双人床租金每月8角;沙发1元2角;单人床2角5分;小方凳8分;饭桌4角;衣橱3角;写字台1元。
冯景元的《解读毛泽东1968年的一份家庭生活收支账》一文透露,毛泽东住中南海的房子也要按规定交付房租。1955年实行工资制后,毛泽东的家庭开支主要为9项,其中主食450元;副食120元;日用开销33元。这一标准一直持续到1968年,日用开销才增长至92.96元。这种生活标准已经超出毛泽东(404.8元)和江青(243元)工资的总和。说明毛泽东的家庭和中国普通百姓的家庭一样,工资收入主要用来糊口,吃饭占家庭支出的绝大部分。
30个行政级、11类工资区
这次工改,建立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几大类分配制度,其中党政机关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把干部分为30个行政级;企业工人分为8个(个别工种为7个)技术等级,专业人员,如工程技术人员、教师、医务工作者、文艺工作者也都相应有了自己的等级系列。且各系列之间大致可以互相换算,如文艺一级相当于行政8级;高教8级相当于行政17级等。
与此同时,依据各地的自然条件、物价和生活费用水平、交通以及工资状况,并适当照顾重点发展地区和生活条件艰苦地区,将全国分为11类工资区。规定以一类地区为基准,每高一类,工资标准增加3%(如浙江属二类地区、安徽属三类地区、北京属六类地区、上海属八类地区、广东属十类地区、青海属十一类地区等)。工资区类别越高,工资标准越高。
定级标准采用一职数级、等级线上下交叉的做法,依据职务,参考德、才和资历进行评定。大致为正部级3-5级,如当时茅盾是文化部长,定4级;副部级5-8级,周扬当时是中宣部副部长兼文化部副部长,定6级;正局级8-10级;副局级9-12级,等等。定多少级拿多少工资。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之间的比例,约为21∶1,全员工资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