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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住房自有率不高 宰相在京城也租公房住

[日期:10-01] 来源:  作者: [字体: ]

在宋朝,几乎每一个大城市都会设一个楼店务,代表朝廷代表国家,对当地的国有房产进行经管。其经管方式主要是出租,每年收到的租金,小半留存地方,大半上缴中央。

当时楼店务一年能收多少租金呢?咱们以杭州楼店务为例做个说明。南宋高宗绍兴五年(1135),杭州楼店务进帐“三十余万缗”(《宋史》卷404)。而就在同一年,江西饶州大米渴舻?0缗(参见《盘洲文集》卷76),宋朝一石有 66.4公升,每公升大米重约1.75斤,按粮价折算下来,当时一缗相当于人民币20元,30万缗就是600万元。

在这600万进帐里面,有一部分是地基钱,也就是把国有土地租给私人建房,每年收一次土地使用费,类似香港的公地年租;更大的部分是赁房钱,也就是公房出租带来的租金收入。暂时还不清楚这600万里面有多少是地基钱,又有多少是赁房钱;也不清楚在所有租赁公房的行为当中,居住占多大比重,商业经营又占多大比重。但是有一个结论是很容易得出来的:当时杭州市民的住房自有率不会很高。因为假如大家都住自己的房子,楼店务的土地和公房就租不出去,就不会有那么多的进帐。还有一点是众所周知的,南宋时杭州市区人口一度飙升至百万以上,而城区面积不到30平方公里,平均每平方公里居住3万多人(参见斯波义信《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人口密度接近上海浦西一带,人多地少,空间就是金钱,部分市民拿不到地,建不起房,不得不靠租住公房来解决居住问题,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让人困惑的是,北宋的住房自有率也不高。朱熹说过:“且如祖宗朝,百官都无屋住,虽宰执亦是赁屋。”(《朱子语类》卷127)他的意思是,北宋刚建国的时候,大多数干部都没有自己的房子,包括宰相和枢密使那样的高干都要租房住。朱熹生活在南宋初年,离北宋建国已经很远了,他的话不一定贴近事实。然而我们确实能在北宋找到大量活生生的例子来证明他没有说谎。比如说,刘文超是太祖朝的名将,一生租房居住;王曾是真宗朝的大臣,租住在寇准家里;欧阳修是仁宗朝的大臣,曾经在开封里仁巷租房;范仲淹进中央之前,也是租房住的。另一位名臣韩琦与范仲淹同朝为官,他说:“自来政府臣僚,在京僦官私舍宇居止,比比皆是。”(《韩魏公文集》卷6)应该没有夸大其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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