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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耍赖不认战争赔款 周恩来谴责“讼棍”(图)

[日期:10-03] 来源:  作者: [字体: ]

另一个就是有关日本战争赔偿问题。关于这一问题,中国政府在不承认日台条约时已强调指出:“日本军国主义者杀害了上千万中国人,使中国蒙受数百亿美元的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的损失。中国拥有要求赔偿这些损失的权利”。这就意味着日本对中国的赔偿数额将相当大。日本既然避免不了这一问题,便转而指望中国能有转圜余地。

为了探摸中国的态度,预先就双方的争执点达成谅解,需要一个从中穿针引线的人。当时日本公明党委员长、正在访华的竹入义胜充当了这个重要的角色。1975年竹入义胜在他的回忆录中记述了他于1972年7月25日与中国方面会晤的细节:

“我把我们的意见全说了,共有十几条,并告诉他们,如果你们赞成这些意见,事情就好办了。…… 周恩来最后问我,假如我们接受你们的建议,日本政府会采取行动吗?于是,我就从北京打电话给田中先生,请他作出决断。田中回答‘行’,很干脆。最后一次拜会周恩来总理的时候,周恩来拿出一份打印文件并对我说‘这基本上是我们关于日中联合声明的原始方案。’我很吃惊,内容和后来的日中联合声明差不太多。”竹入义胜的活动为中日邦交谈判打下了基础。

关于日本战争赔偿的问题,在中方草案第七条这样写着:“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放弃对日本国要求战争赔偿的权利。”但是在日后中日联合声明的正文中行文有了个别改动,去掉了“权利”二字换上了“要求”。

日方代表“口出狂言”周恩来谴责

外交文件上的一字之差,往往掩盖着谈判桌上的翻云覆雨,唇枪舌剑。在中方放弃赔偿的问题上,中日双方果然有一场短兵相接的较量。

1972年9月26日,田中首相抵达北京的第二天,中日两国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轮外长谈判,但会谈一开始就遇到了困难。

日方条约局长高岛死抠条文,把“日台条约”作为依据,认为在联合声明中不需要写入“结束战争状态”和“中国放弃赔偿要求”。因为根据1952年日本与台湾缔结的和约,日本战争赔偿问题已经解决,因而不存在中国放弃什么赔偿权利的问题。会谈因此不欢而散。

下午2时许,周恩来和田中角荣举行第二轮会谈,周恩来与前一天判若两人,以严厉的口气谴责了日本的态度。他说:“听了今天上午外长会谈的汇报。高岛条约局长是破坏日中邦交关系正常化来的吧。日中邦交正常化是个政治问题,不是法律问题。高岛局长是搞讼棍那一套嘛!我不认为高岛局长的意见是田中首相和大平外相的本意。”

同时周恩来对中日赔偿问题再次重申不承认台湾的允诺,他指出:“当时蒋介石已逃到台湾,他是在缔结旧金山和约后才签订日台条约,表示所谓放弃赔偿要求的。那时他已不能代表全中国,是慷他人之慨。遭受战争损失的主要是在大陆上。我们是从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出发,不想使日本人民因赔偿负担而受苦,所以放弃了赔偿的要求。”“毛主席主张不要日本人民负担赔款,我向日本朋友传达,而你们的条约局长高岛先生反过来不领情,说蒋介石已说过不要赔款,这个话是对我们的侮辱,我们绝对不能接受。我们经过五十年革命,蒋介石早已被中国人民所推翻。高岛先生的说话不符合你们两位的精神。”

第二天,中日联合声明起草小组再次开会,高岛一上来便对他上次的言行表示道歉,声言日本国民对中国放弃战争赔款的要求深为感动。至此,由于战争赔偿问题引起的风波方才平息下去。不过中方体谅到日本方面的难处,同意将声明中有关赔偿的“权利”一词换为“要求”。

1972年9月29日上午10时20分,中日两国代表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声明第七条写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至此,中日两国间悬而未决长达27年之久的赔偿问题,以中国政府的放弃而划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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