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忌是中途“讨赏”。因为中途讨赏往往被视为敲诈勒索,即使是意外之事开口借钱也会被认为是企图“讹一笔”。一般来说平安到达终点后,雇主总会酬劳镖师一宴,并给些赏银,这就是镖师的外快。
如果违反这三忌,往往会带来一些不愉快,影响镖局以后的生意。况且雇主都是有钱有势之辈,即便是下任的官,凭三寸官帖,仍然可以给镖师些颜色看看。所以三忌之道,实为走客镖的路规。
镖局的规矩不是什么人定的,而是在多年的实践中形成的,既代表了镖局的利益,也代表了镖师的利益,同时也包含着雇主的利益,可以说是十几代镖师用血的教训写成的经验总结,在自然形成的过程中得到了自觉的贯彻执行,并且一代一代地传了下来。同时在执行的过程中又进一步得到了完善,逐渐达到了规范化、制度化的标准。维护这些规矩的思想基础是镖师的武德之道,执行这些制度的外在力量是群体的凝聚力,持之以恒的原因是这些规矩和镖师是浑然一体的。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世上诸行各业,无不有其行规。这些行业规矩,既具有行业习惯的功能,也是该行业赖以存在的基本形式之一。在清至民初,中国镖局的诸多规矩,主要表现在陆路行程走镖、水路行程走镖、途中宿店离店以及护院保镖等当行行事的操作方面。
保镖行业是颇具武林及江湖文化色彩的特别行当。虽如此,亦自然产生并传承着独具本行业特点的各种行业规矩。在具有行业规矩这一点上,并不例外或“特别”。纵览镖局规矩,其突出的行业特征,是以防御夺镖为核心内容。换言之,所有的镖局规矩都是围绕着保镖活动而形成和操作的。这一点,恰也是诸行行业规矩的客观性、实用性、行业性等基本属性之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