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当时起义的条件来看,最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大。俗话说,枪打出头鸟,出头的椽子先烂。如果起义一旦失败,领头人面对的是株连三族的命运。所以,大家都不愿意当这个出头鸟,而是相互推诿,希望有人能挺身而出,自己追随在后。
众人现在面临着一个关键抉择,如果没有人出头担当首领,举事的这些人就是一盘散沙,一旦秦军攻打过来,势必如待宰的羔羊。萧何、曹参等人死活不干,怎么办呢?总不能坐以待毙,束手就擒啊!刘邦见此状况,毅然决然挑起了起义军的大梁。《史记"高祖本纪》记载: “于是刘季数让,众莫敢为,乃立季为沛公”。
在当时,刘邦无论是声望、地位,还是学识及家族势力,都远不如萧何、曹参等人。论官职,刘邦只是一个泗水亭长,类似今天乡镇派出所长;萧何是县人事局长,曹参是公安局长。论家族势力,刘邦只是一个中农,属温饱型;而萧何、曹参是当地豪吏,有权有势。刘邦当首领,实在是勉为其难。后来,雍齿背叛刘邦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
司马迁写《史记》,一贯惜墨如金,但在叙述此事时显得有点啰唆。为什么呢?他是想通过这件事向我们透露一个信息。什么信息呢?就是刘邦与萧何、曹参等人的差别。萧何、曹参都是秦末群雄并起时期的杰出人才,其功业彪柄千秋,流芳青史;他们的境界也被后世大力推崇,倍受赞誉。然而,在起义之初,他们过多关注的还只是自身利益,没有天下为公的胸襟与气度;相比之下,刘邦的境界则要高出他们许多,他从不考虑自身利益,没有小家庭的概念。在刘邦心中,念念不忘的是沛县父老乡亲的利益,是天下人的利益,只有大我,没有小我。对此,陈仁锡评价说:“季自爱,爱天下;‘文吏自爱’,爱一身”。此评语一针见血,入木三分,概括了刘邦和一般人的差别,是胸怀天下,天下为公,还是只顾自己,不及他人。
老子说,一个人能为天下而牺牲自己的人,就可以把天下交给他;愿意牺牲自己而为天下服务的人,便可把天下委托给他。即《道德经"第十三章》:“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 刘邦和一般人最大的不同便在这里,他一向不顾及自己的利害关系,“仁而爱人”,考虑最多的始终是大家的利益。押解劳役时,他把囚徒放走,牺牲自己的官职,陪着大家一起逃亡。在举事的关键时刻,众人都瞻前顾后,虑及自身安危,又是他不计个人利害,勇挑重担。如果说这样的人是流氓、是无赖,那么,中国缺少的恰恰就是这样的流氓、这样的无赖。我们把自己国家、自己民族的命运交给这样敢于承担责任的人,难道不是我们民族、我们国家的幸运吗?
所以说,司马迁告诉我们,萧何的境界远远不如刘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