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看潘巧云和裴如海。裴如海原来是一个绒线铺里的小官人,半路出的家,整天穿戴整齐干净,潘巧云还赞他念经“有这般好声音”。他的僧舍里挂着几幅名人字画,桌上焚一炉妙香。潘巧云非常赞赏说这里“清幽静乐”,他的卧房也“铺设得十分整齐”,潘巧云看了“先自五分欢喜”,称赞:“好个卧房,干干净净”。由此看来,裴如海并不是一个酒肉和尚,倒有几分文雅。从潘巧云的赞美中,把杨雄已经比下去了。也可以看出潘巧云喜欢什么样的男人。杨雄是“行刑处刀利如风”的杀人刽子手,一身蓝色花纹,结交的多是市井闲汉,爱的都是弄枪耍棒,哪来的温柔文雅,也不善对女人嘘寒问暖,对妻子多的是气使颐指。又是一个月有二十天不在家住。潘巧云遇到另一种类型的男人,文雅知礼,干净整洁,善察人意,声音悦耳,软语温柔。突然感到有一番新的境界,自然产生了爱慕之情。
这三对应该说是情投意合的,可是他们不是合法的夫妻。既然不合法,在作者看来,就必须得到残酷的惩治,让她们个个身首异处。
施耐庵怎样把三个女人推向断头台
《水浒传》中女人被杀,大都由于对丈夫不忠,除了我们论到的这三个女人外,还有卢俊义的夫人贾氏,也是因为与管家李固通奸谋害亲夫被杀。就连烟花妓女巧奴也因为在恋着安道全时又接待张旺而被张顺杀死。在作者笔下凡是不能从一而终的女人,不问青红皂白,一概处死。但为了把她们送上断头台,作者确实费了一番心思。
作者对待男女(包括夫妻)感情立了这么一个标准:寡情才是真丈夫,多情就是淫女人。好汉绝不能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女人不能要求丈夫整天卿卿我我体贴温存,否则就是好淫,如有婚外情,更是罪不容诛。作者按照这个标准,笔端自然流露出褒贬、喜恶、爱憎,不管合不合情,先看合不合礼。
《水浒传》把宋江和阎婆惜的不和以至阎的被杀责任都推在阎婆惜身上。宋江只犯了一个错误:不该把张三引到家里吃酒。写这一点也是在表扬宋江对朋友信任而无戒心,突出张三的不够朋友。作者丝毫不责备宋江对阎婆惜的冷漠,不关心,半月十日去一遭。把这种置人情于不顾的做法都美化成不近女色的英雄品格,“宋公明是勇烈大丈夫,为女色的手段却不会。”阎婆惜对他冷淡他不介意,风闻阎婆惜与张三有私情,他却这样想:“又不是我父母匹配的妻室,他若无心恋我,我没来由惹气做甚么。我只不上门便了。”最后一次在阎婆惜那里,他一再忍耐,最后在阎婆惜脚后睡下。向阎婆惜讨招文袋时,更是苦苦央求,连阎婆惜要他答应让她改嫁张三的夺妻之辱都忍受了。着力写宋江的息事宁人,宽宏大度,不重女色。
在作者笔下,阎婆惜是一个水性杨花放荡的女人,第一次见张三就爱上了。把她对张三执著热烈的爱都写成是对婚姻的淫荡的背叛。对宋江不但知恩不报,反而得寸进尺。在作者看来“恩”就是“爱”。宋江对阎家有恩,就很自然地应当得到阎婆惜的爱,而且是专一的无条件的爱,忍受一切精神痛苦也要爱。把崇敬、崇拜、感恩的感情与爱情混为一谈。否则,就是忘恩负义。而且宋江是那样高尚有道德,你阎婆惜不爱他更爱何人?作者总是把爱情简单化。一切外貌、年龄、情趣、思想的因素一概排斥在爱情条件之外。在处理武大郎与潘金莲的关系问题上,作者的这种思想表现得更为明显。
阎婆惜用招文袋作条件要达到解除与宋江的婚约而与张三结合的目的,宋江同意了。至此就够了,但是这样就无法处死阎婆惜,反而让不贞者得逞,阎婆惜曾对宋江说过:“张三他有些不如你处,也不该一刀的罪。”这样奸夫淫妇不就逍遥法外了吗?怎么办?作者于是又把阎婆惜向前推了一步,让她提出一个使宋江无法做到的无理要求——把信上梁山提到的一百两黄金给她,且寸步不让。
作者这样写是不合情理逻辑的,阎婆惜日夜盼望的就是能与张三正式结合,与宋江一刀两断。这一点在前两个条件里已经满足了,突然作者又让她无端地想发一笔意外之财。阎婆惜难道不考虑,如果上了公堂,告了宋江,宋江私通梁山的事自然败露,她和张三的奸情也要暴露吗?阎婆惜坚持最后一条,无异自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