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所以要这样写,就是为阎婆惜的被杀激化矛盾创造条件,在他看来,阎婆惜既是一个淫妇,自然贪得无厌,利令智昏。作者让她坚持最后一个条件,阎婆惜才更可恨,完全是一个昧良心无廉耻害丈夫的淫妇泼妇,造成了当杀的舆论,罪有应得。不杀阎婆惜不解作者心头之恨,在设计情节时也就顾不得合理不合理了。
潘金莲和武大郎实在是天地悬殊,潘金莲又是大户人家赏赐给武大的,故意在精神上折磨她的。即令她犯了不贞罪,也比阎婆惜更容易被人理解、同情,更何况一个丑丈夫还对她防范那样严。所以作者要惩罚潘金莲,置她于死地,就要下更大功夫,就要把潘金莲写得更坏更狠毒。
首先作者一笔抹煞或者不去看潘金莲的精神痛苦。嫁给武大郎,让她活不成,死不了,脱不开,拙夫相伴,一生痛苦,慢慢熬煎,如凌迟处死。作者对此,笔调无一丝同情,着重写她不安分,偷汉子,搞得丈夫在清河县住不下去。他不可能看到这是变态心理的报复。其次,把潘金莲写成一个淫妇,见一个爱一个,见武松爱武松,见西门庆爱西门庆,而不去考查是在什么环境条件下,什么精神状态下造成的。第三,只有以上情况,还不足以杀潘金莲,读者还不能心服,于是作者让她不但有乱伦思想,而且有乱伦行动。这种行为是最能激起人们的厌恶痛恨的,这样就逐渐剥夺了读者对她的同情,但是乱伦的想法没成为事实。作者就让她更进一步——杀夫。第四,就是竭力突出武大郎的本分、老实、懦弱、善良、忍让,以他美好的品性弥补他外形丑陋的缺陷,唤起人们对他的好感,削弱对潘金莲不幸婚姻的同情,衬托潘金莲的狠毒。这样终于完成了处死潘金莲的条件,作者达到了惩治不贞女人的目的。
这样写是作者的成功,也是作者的失败。成功在于作者是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把她送上断头台的,比较自然。失败在于,他先有一个既定方针:不贞者都要得到严厉惩处。他没看到潘金莲既是害人者也是受害者,却对她的精神痛苦,所受的折磨以及她一步步进入王婆西门庆设置的圈套,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理解,对她某些行为的合理性不作任何考察谅解。这样在他的笔下她就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荡妇,狠毒莫过妇人心,甚至乱伦杀夫。这样武老二一刀下去,人们才会哑口无言。
潘巧云的被杀是作者写得最不能服人心的。因为她和裴如海通奸并没危及杨雄的生命安全,也没有像阎婆惜对宋江那样对杨雄作威作福,那样冷淡,而且照常小心翼翼地伺候他。潘巧云被杀的原因,就是不贞,再加上诬陷石秀调戏她。这是体现作者的不贞者就应当处死的原则的最典型的例证。
杀女人是为了突出英雄
三个女人被杀,在情节结构上推动了故事的发展。宋江出逃投奔柴进,武松刺配孟州,杨雄、石秀去梁山。而最主要的是通过杀害三个妇女表现人物。不然的话,就不必那么详细地写情变和杀害的过程。
在作者看来英雄与美人永远是冤家,儿女情长,必然英雄气短。王英好女色,宋江就劝他,“但凡好汉犯了‘溜骨髓’三个字,好生惹人耻笑。”所以要逼安道全上梁山,就必须先杀了他心爱的女人。宋江半月十日的不去阎婆惜那里一次,武松严厉斥责了潘金莲的挑逗,第一句话就是“武二是个顶天立地噙齿带发的男子汉”。杨雄也是一个一个月二十天不在家歇宿的人,卢俊义也是一个“平昔只顾打熬气力,不亲女色”的人,结果贾氏移情李固。女人成了考验英雄的试金石。这种把英雄与美女完全对立起来的两性观,完全是“存天理灭人欲”、“夫为妻纲”、“女人是祸水”的儒家伦理观、道德观、历史观的体现。
武松掏心割头残酷地杀潘金莲,杨雄、石秀割舌剖腹杀潘巧云,并且把五脏六腑分别挂在树上,如此残忍的行为,作者却津津乐道,非常欣赏。作者认为如此才能表现恨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疾恶如仇的英雄形象,杀得痛快淋漓,方显英雄本色。宣扬的是武松对武大手足情深,杨雄对石秀义情重如山,正如杨雄指责潘巧云的第一条罪状就是“坏了我兄弟情分”。作者总是把这种残酷的杀戮作为一种英雄的性格气概来加以赞扬。他以赞赏的口气写李逵劫法场救宋江时,“当下去十字街口,不问军官百姓”,乱杀一阵。在江边“百姓撞着的,都被他翻筋斗,都砍下江去。”晁盖不让他杀百姓,他不听“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到了白龙庙,因庙祝没出来接宋江,也被杀死。武松血溅鸳鸯楼,也是不管什么人,一概杀死,做饭的、养马的、丫环使女无一幸免。张顺在安道全的情人巧奴家也一连杀了四口。这种良莠不分的杀光行动,固然表现了英雄复仇的痛快淋漓,积怨爆发的宣泄。但同时也损害了英雄形象,让人感到英雄成了没有理性的蛮勇残暴的嗜杀者。

